专家讲堂之家暴是不是家务事-“童享零家暴行动”启动月

据调查,全国25%的家庭均有发生家庭暴力,其中妇女和儿童是主要的受害者,且因儿童自身特点,隐蔽性更高。

幸运的是,如今越来越多民众渐渐意识到家暴对于儿童和家庭带来的危害。
 
我们盛情邀请有爱的你:加入我们,为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伤害的行动增添一分力量
 
今年11月,是世界宣明会“童享零家暴 世界更美好”行动的启动月。
 
我们在机构微信做了关于“家暴是不是家务事”的问卷调查,同时也邀请相关专家做解答。一起看看吧。
 

1. 清官难断家务事,外人管不着。

读者怎么看

  • 如果是我的家事,我不希望太多人来关心。
  • 有些家务事是违法的,比如虐待儿童、殴打儿童等。相关人员或者他人肯定要介入。
  • 家务事要根据具体事件来判断是不是管不着的家务事,如果涉及人身或精神伤害就必须管,必须保护受害者。

专家怎么说

张荣丽(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国家在2015年末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这个法律的出台和实施能够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因此现在再说家暴是家务事,外人管不着,这个观点是落后于时代的。家庭成员也是公民的一部分,依法享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刘西重(深圳市鹏星反家暴个案管理部主任)
尤其是看到父母打孩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负有反家暴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说,不是要你去判断是非,而是要制止暴力。不能以家庭矛盾的复杂性为借口不作为;如果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 没文化的人才用暴力,看起来有文化、穿着体面的人一定不会用暴力。

读者怎么看

  • 暴力每个人都可能有,没有有文化和没文化之分。
  • 用暴力与文化程度不直接相关,还是需要多进行知识的普及与法律的学习。
  • 暴力使用者只是想伤害或者胁迫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和其身份无关。
专家怎么说
 
蒋佩蓉、林为千夫妇(中西家庭教育专家,蒋佩蓉曾任麻省理工学院中国总面试官)
使用暴力是情绪的问题,无论施暴人是何背景。当人的情绪失控,任何家庭都有可能发生暴力行为。我们辅导的很多家庭里,常青藤学校背景的、跨国企业高管都有家暴发生。工作很繁忙,压力很大,情绪很容易产生问题。
 

3. 不打不成器,打孩子是为了教育孩子,家长会有分寸,不会真的打伤孩子的。

读者怎么看
  • 这只是一种懒惰、不愿意负责任的态度罢了。
  • 有时候真的动怒了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下手不知道轻重。
  • 父母与孩子是有血缘关系的独立个体,非从属的关系。父母对孩子的暴力也是暴力。并且科学已证明,使用奖励机制来教育小孩才是明智之举。
专家怎么说

王 玲(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打孩子是最糟糕的方法, 会让孩子觉得我不好爸爸妈妈才打我,到了成年自我评价低、自卑、没有自信。孩子长大后还会以家长为榜样,以拳头和暴力解决问题,对同学和周边人都用暴力解决问题。
 
蒋佩蓉、林为千夫妇(中西家庭教育专家,蒋佩蓉曾任麻省理工学院中国总面试官)
打是不管用的,往往打完之后,两边的关系就被破坏,未来的教育会更加吃力。我们认为管教非常重要,孩子越小的时候需要管教越多,随着年纪的增长,从小学、中学、高中,管教成分越来越少。不只是做错事情去管,而是教孩子怎么去做对事情。打孩子是比较粗暴、低效率的方法, 我们鼓励父母有情绪的时候不要用打来发泄我们的情绪,这就不是管教了。

 

4. 一个巴掌拍不响,大多数受暴者自己也有过错。

读者怎么看
• 什么都不应该成为使用暴力的借口。
• 即使有错,也应该采取理性、非暴力的合法途径来解决。
• 有的时候只是沟通不畅导致的误解,其中一方情绪失控的。
 
专家怎么说

王 玲(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这是施暴者的借口,有错就能打吗?什么错误都不能成为施暴的借口;即使有错,也要采取说理、非暴力的方式沟通,而不是用暴力。
 
侯志明(北京枫彩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首先要分析,有没有更好的方式解决生活中不如意的问题,哪怕是对方做得不妥或者有错误。有话好好说,鼓励采取非暴力沟通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和问题。

 

5. 打是亲,骂是爱。孩子要懂得那是父母的爱呀。


读者怎么看
  • 长大之后觉得这只是管教小孩的人美化暴力的借口。
  • 看情况,有的是发泄情绪式的殴打,这绝不是爱。
  • 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耐心教育孩子。
专家怎么说

刘西重(深圳市鹏星反家暴个案管理部主任)
家暴行为会给孩子带来身体、心理的创伤,甚至会危及生命。惩罚也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取消奖励、比如反思五分钟。非暴力技巧是需要普及的。当然,有的是不知道,有的是根本不想知道,有的是知道了也不想用。

通过以上读者和专家的解答,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家暴绝不是家务事
 
我们从今天起就要更留意自己和身边,消除家庭里对儿童的暴力以及目睹家暴对儿童带来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基于儿童的特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反家庭暴力法》除了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外,还对儿童受害人给予特殊保护的规定。《反家暴法》第五条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政策法规的颁布对儿童保护做出了坚实有力的推动,而法律法规的更好实施有赖于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多部门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

世界宣明会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启动“终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行动!儿童保护工作刻不容缓,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积极行动。
 
世界宣明会在中国聚焦于“终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在未来五年从以下5个方面,与合作伙伴同行,一起开展“童享零家暴,世界更美好”行动,期望中国的男孩和女孩能在积极和关爱的环境里成长,免于家庭暴力的威胁。